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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实施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院、部、处、馆,后勤服务集团: 

  为做好我校2016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实施工作,根据《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 [2016]205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 [2016]268号)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  一、申报对象、报名条件等要求 

  学校将严格按照《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 [2016]205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 [2016]268号)的要求,组织本次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工作,具体申报对象、报名条件、报名时间、资格审查和考试实施等要求详见湘人社函 [2016]205(见附件1、湘人社函 [2016]268(见附件2 

  二、具体工作和日程安排 

  (一)个人工作程序 

  1、个人申请 

  1081013,符合申报条件的工勤人员可根据《工种名称和工种编码目录表》(见附件3选择申报工种,填报《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登记表》(见附件4申请参加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,并提交以下材料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。 

  《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登记表》  (一式2,一份交单位审核,一份自留用于下次填报网上报名信息); 

 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 

  ⑶毕业证原件(中专、高中或技工院校毕业)和复印件; 

  ⑷申报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。 

  2、个人网上报名 

  1031117,通过学校资格复审的申报人员自行登录“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工考系统”),按要求录入本人报名信息,并使用系统功能打印3份《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)3份《登记表》上均应粘贴1寸彩色免冠近照。 

  3、校人事处现场确认及缴费 

  1031117,通过学校资格复审的申报人员持以下材料原件(省人社厅现场审核要求核对原件)到人事处劳资科进行现场确认和缴费。 

  1)使用“工考系统”功能打印《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登记表》(一式3份) 

  211寸彩色免冠近照(考试(考核)合格后用于证书打印); 

  3)身份证原件; 

  4)毕业证原件(中专、高中或技工院校毕业); 

  5)申报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能等级证书原件。 

  6)一、二级技能岗位考试费。 

  4、个人网上打印准考证(考生应及时核对准考证上的报名信息) 

  12191223,通过省人社厅资格审查的一级、二级考生登录“工考系统”打印《职业道德》科目的准考证。 

  1212,通过省人社厅资格审查的一级、二级考生可登录“工考系统”打印《技术业务理论》和《实际操作》科目准考证。 

  5、购买考试教材 

  《职业道德》考试用书为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《职业道德》(第三版),可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综合楼1楼的人社出版集团子公司长沙三能公司购买,联系方式:彭煜、周文伟,0731-84900482。《技术业务理论》、《实际操作》省级行考组联系方式及考试材料一览表(见附件3 

  6、参加考试 

  1《职业道德》统考 

  1224,考生凭身份证和《准考证》按照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及要求参加《职业道德》统考。 

  2)《技术业务理论》和《实际操作》考试 

  1230前,考生凭身份证和《准考证》按照指定的时间、地点及要求参加《技术业务理论》和《实际操作》考试。 

  (二)申报人所在单位工作程序 

  1、资格初审和推荐 

  10141020日,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登陆湖南农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10.8.9.166:8021/zftal-hrm),根据本通知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和推荐。重点审核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学历、原工人技能等级证书、年度考核结果(见附件5、现工作岗位性质和申报岗位。 

  2、单位公示 

  初审合格后,在我校二级单位公示,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。 

  3、填报《申报审批花名册》 

  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人员情况进行汇总,填写《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考核(考试)申报审批花名册(1-5级)》(见附件6,并将电子档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校劳资科) 

  4、上报复审材料 

  按文件要求提交单位盖章《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考核(考试)申报审批花名册(1-5级)》和申报者身份证、学历、原工勤技能等级证书等相关材料盖章复印件到校人事处复审。 

  (三)校人事处工作程序 

  11021日至1025,严格按照湘人社函[2016]205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,并将申报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人员情况上报学校审定。 

  21031日至117,统一收集学校复审合格人员《登记表》一式3份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岗位相对应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,并代收一级岗位、二级岗位考试费用。 

  31114-1118日,携带所有复审合格人员相关材料,到省教育厅、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现场复核和缴费工作。 

  4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结果,到省人社厅领取一至五级考核(考试)合格人员证书,并负责分发。 

  三、组织纪律 

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关系着每个工勤人员的切身利益,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和推荐符合条件人员申报。各申报人员务必按照《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 [2016]205号)真实填写相关信息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。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,将按照《关于印发<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湘人社发[2013]34号)和学校职工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 

  四、办事机构及联系方式 

  校人事处劳资科(行政楼114室) 

  联系人:熊老师   邱老师 

  联系电话:846177597759 

  附件: 

  1、《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 [2016]205号) 

  2、《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湘人社函 [2016]268号) 

  3、《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(考试)登记表》 

  4、《工勤技能一、二级岗位考试职业(工种)目录表》和省级行考组联系方式及《技术业务理论》、实际操作》考试材料一览表 

  52011-2015年年度考核发文 

  6《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等级岗位考核(考试)申报审批花名册(1-5级)》 

    

 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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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时间:2016-10-08 信息来源: 点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