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教师(含实验技术)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职改办字[2018]5号)文件,教育厅决定组建我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系列(含实验技术)正高级职称评委专家库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人选基本条件
1.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敢于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职业操守好,能认真履行职责,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。
2.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坚实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效果显著,学术造诣深,在本学科本专业研究领域内有较大的学术影响,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。
3.从事本专业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满15年、任正高级职称满3年。
4.在职在岗,身体健康,胜任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。入选评委库后,无不可抗拒原因,必须履行评委专家相关义务。否则,将视情况进行处理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推荐委员人选应充分考虑本单位优势及其师资力量状况,同时适当兼顾学科平衡,要优先推荐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教师。
2.有不良反映、诚信缺失、被举报存在问题的人员不得推荐。
3.评委库人选每3年进行一次调整,入库人选名单不对外公布。
4.推荐学院根据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》填写《湖南省中等专业教师(含实验技术)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》,推荐对象填写《评委推荐表》,并于5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个人推荐表、花名册纸质及电子档交到人事处师资科。
联系人:成波 联系方式:8031(办) 68351(手机)
电子邮箱:25796955@qq.com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湖南省中专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评委推
2.湖南省中等专业教师(含实验技术)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委库委员推荐花名册
3.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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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4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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